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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市民办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技能鉴定站(所)年检情况的通报

发稿时间:2018-08-03 来源:西安市职业技能协会[官网]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度全市民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年检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GKZYNL/2018-0031 主题词

西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7

技工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年检情况

发布机构 职业能力建设处 发文日期 2018-07-26
名称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度全市民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年检情况的通报

市属民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6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民办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18〕40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全市24所民办技工院校、126所职业培训机构和45所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年度检查,主要围绕制度建设、办学及工作场所状况、实训设施配备、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教务管理、内部管理状况、招生培训鉴定情况、国家专项资金管理等内容,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评审等方式,对受检单位进行综合评比打分。经检查审核,2017年度,民办技工院校合格12所,基本合格9所,不合格3所(附件1);职业培训机构合格77所,基本合格27所,不合格20所,吊销2所(附件2);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合格26所,基本合格19所(附件3)。

二、存在问题

一是技工院校主要存在实训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师资队伍建设薄弱等问题;

二是职业培训机构主要存在未经许可随意变更地址、更换法人、教学场地和设施不能满足教学要求、不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等问题;

三是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主要存在鉴定场地与注册等级不符、许可证及法人登记手续不全、考评设施设备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年检合格的学校、机构和鉴定站(所)要坚持规范办学(鉴定)行为,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实现规模和质量的同步提升。

(二)年检未达到合格的学校、机构和鉴定站(所)要针对存在问题,下大力抓好整改工作。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技工院校整改期定为半年,基本合格的培训机构和鉴定站(所)整改期定为三个月,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和鉴定站(所)整改期定为半年。整改期间,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按照人社部和省、市有关设置标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要及时更新考核设施设备,规范考务程序,健全考务档案,不断提升考评员专业技能水平。整改期过后,市人社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作出整改结论,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和鉴定站(所)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可直接吊销。

(三)不合格且在整改期间的学校、机构和鉴定站(所)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待整改合格后方可向我局递交变更材料;

(四)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职业培训机构,应停止办理相关业务,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回市人社局,并及时在民政、物价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1:2017年度民办技工院校年检结果

附件2:2017年度职业培训机构年检结果

附件3:2017年度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年检结果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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