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联系我们 /CONTACT

联系电话:029-89586354

电子邮箱:xvsa104@163.com

邮寄邮编:710016

协会官网:www.xazyjn.org.cn

办公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许士庙街4号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06-20 来源:西安市职业技能协会[官网]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  西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陕  西  省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陕 西 省 委 员 会

陕人社函[2017]499号

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职业技能

大赛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科技局、团市委,各省级行业、企业,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陕西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要求,推动科教兴陕、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在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着力提高竞赛质量,创新竞赛形式,丰富竞赛内容,推广竞赛成果,完善竞赛制度,为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提供坚实基础和营造良好氛围,为我省追赶超越提供人才保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科技厅、团省委决定联合举办2017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工种

2017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共设90个工种,其中一类大赛设钳工、焊工、维修电工、汽车维修工、工程测量员、水质检验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电子商务师等12个工种,二类大赛设78个工种(见附件2)。

二、参赛人员

1.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各类院校)以及在陕中央企业的职工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 “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决赛。

4.参赛选手可根据大赛命题标准自愿选择报名参加各类大赛。

5.大力动员支持非公企业职工和农民工报名参加比赛。

三、大赛标准

各类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省级一类大赛由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技术等级标准印发技术文件、命题或从国家题库中抽取。省级二类大赛由各承办单位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技术等级标准印发技术文件、命题或从国家题库中抽取。理论考试为闭卷计算机考试,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权重为3:7。举办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电子商务师计算机在线技能竞赛。

四、组织实施

1. 各类大赛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一般分为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比赛。

2.凡有工种的市、产业和单列管理单位都要积极动员组织职工报名参加各类大赛。各市总工会要积极组织非公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参赛。

3. 一类大赛决赛由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命题、赛事组织、成绩评定和监督仲裁,协办单位负责赛场安排和赛务协调等工作。一类大赛各工种决赛拟于10月举办,赛事指南另发。

4. 二、三类大赛和技术竞赛由各承办单位负责大赛命题、赛程安排、赛事组织、成绩评定和监督仲裁等工作。

5. 为确保决赛公平公正,各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应聘请当地公证部门对决赛结果进行公证或公示。

6. 二、三类大赛和技术竞赛决赛时间由各承办单位自行安排,但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

五、组队报名

1. 为了确保参赛人数和竞赛质量,各类大赛统一采取网上(网址:www.shxzgjx.org)报名方式,选手在网上填报报名表,单位审核并提交。(表格样式见附件3、4)

2.各类大赛均分两个阶段报名,第一阶段为所有参赛选手报名时间,报名截止7月底。第二阶段为决赛组队报名时间,报名截止8月底。

3.一类大赛决赛由市、产业和单列管理单位、行业协会组成代表队,代表队由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和3名选手组成。选拔赛选手人数超过竞赛标准1倍以上的工种可组织2个以上代表队参加决赛。

六、奖励办法

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

1.对在一类大赛各工种决赛中获得前5名选手,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准后,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或奖品)。获得第1名并符合条件选手,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 “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2.对在二类大赛各工种决赛中获得前3名选手,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准后,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章,由承办单位颁发奖金(或奖品)。

3.对在一类大赛决赛中获得前5名、二类大赛决赛中获得前3名选手,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部门认定后,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技师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技师和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办理高级技师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在一类大赛中取得优秀奖的选手,经省人社厅行政部门核准后,可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办理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参加省级竞赛取得优秀奖以上无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手,按上述规定降低一个等级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4.对在省级一、二类大赛决赛中取得各工种团体总分前3名的单位,分别授予团体金、银、铜奖。

5.对在本年度各类大赛中组织工作优秀的承办单位和个人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和组织工作者奖,每个承办单位限申报1个优秀组织单位奖和1名优秀组织工作者奖。

七、组织机构

成立由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科技厅和团省委组成的大赛组委会及工作机构,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成员由省上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见附件1)。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委员会和评判监审委员会。办公室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总工会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竞赛组织及日常事务性工作由省总工会负责办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竞赛的管理工作。竞赛委员会负责各赛场赛务工作。评判监审委员会负责竞赛规则制定、命题、评判、监审、仲裁等工作。

承办大赛的市、行业、企业和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各类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有关事项

1.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竞赛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动员层层选拔参加比赛,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名师带徒和技术培训,以赛促学,以学强赛,努力形成学知识、比技能、练本领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大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办赛,务求实效,确保大赛健康圆满举办。

2.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公正裁判,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和规范实施。各类大赛必须由具备国家、省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按标准制定技术文件、命题、裁判和考评。每项决赛结束后要组织高技能人才进行现场演示活动,并对比赛情况进行专家点评。

3.要保证大赛进度,合理安排比赛时间,一类大赛的选拔赛必须于8月底前结束,按时组队报名参加决赛。

4.要及时向组委会办公室通报大赛进展情况,加强对大赛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项赛事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比赛资料(电子版):(1)大赛工作总结、照片或视频资料(从电子邮箱J87329842@126.com提交)(2)《2017年大赛评审项目(数据)统计表》、《2017年大赛符合晋升职业资格选手统计表》、《2017年大赛选手职业资格鉴定表》(从网址www.shxzgjx.org填报提交)。

5.有关大赛技术文件、决赛报名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另行印发通知。

6.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省总工会联系人:杨蓓蓓18066616339 代亚飞15289381068

联系电话:029-87329842(传真) 

电子信箱: j87329842@126.com

省人社厅联系电话:029-63915086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许士庙街4号         联系电话:029-89586354

Copyright© 2012-2017 (www.xazyjn.org.cn) 西安市职业技能协会 版权所有 陕ICP备17005550号      陕公网安备 4201110200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