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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许士庙街4号
发稿时间:2018-02-08 来源:西安市职业技能协会[官网]
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工会,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改革试验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中心实施细则》,着力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在全市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术、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18年“西安十佳工匠之星暨西安工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评选100名“西安工匠”,其中产生“西安十佳工匠之星”。
二、评选原则和申报条件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把品德、技能、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资历、年龄,突出工匠文化精神,突出业绩和贡献。
按照《西安市“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评选暂行办法》要求,在西安地区各行业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劳动者,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报名参评。
三、申报方式
申报“西安工匠(西安十佳工匠之星)”参评人员,可通过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的形式参加。个人自主申报者,需有2名以上同行业高级技师(以行业国家职业工种最高鉴定等级为标准)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西安市“西安十佳工匠之星暨西安工匠”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人事迹材料,相关获奖、参赛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推荐函。
五、评审办法
市人社局负责组建“西安十佳工匠之星暨西安工匠”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办法。由专家评审会依据评审办法,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技能水平、业绩和贡献进行综合评审。
六、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西安工匠”和“西安十佳工匠之星”人选,将授予相应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七、报名时间和地址
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
报名地址为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政府6号楼517办公室)或西安市职业技能协会(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
联系人:贾玉峰 党宝春
联系电话:86786833 89163645 89586354
电子邮箱:xvsa104@163.com
附件:西安市“西安十佳工匠之星暨西安工匠”评选申报表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西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总工会
2018年2月1日
西安市“西安十佳工匠之星暨西安工匠”评选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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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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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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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寸蓝底照片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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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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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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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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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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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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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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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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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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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种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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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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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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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方式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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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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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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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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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 西安工匠 □ 西安工匠之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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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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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过何种荣誉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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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发明专利及专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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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成果和贡献(限300个汉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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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工匠精神、技能技艺、带徒传技、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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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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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参加“西安十佳工匠之星暨西安工匠”评选,承诺所申报的所有材料属实;如有虚假之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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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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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现推荐 同志参加“西安十佳工匠之星暨西安工匠”评选,该同志所申报的所有情况属实;如有虚假之处,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推荐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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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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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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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申报人可在个人自主申报、企业或行业组织推荐两种形式之中选择其中一种申请方式。
2、申报人在填写申请表时,需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许士庙街4号 联系电话:029-89586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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